全国人大代表陈紫萱:应对老年教育体系建设立法保障

2021-03-11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台盟厦门市委会主委陈紫萱10日向中新网记者表示,建议尽快制定《老年教育法》,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正在北京举行,陈紫萱就老年教育体系建设提出立法要求。陈紫萱表示,当前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预计202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43亿,未来20年中国人口老龄化形势将更加严峻,对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产生全面而深远影响,特别是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和学习需求增长较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形势和任务更加紧迫。

       陈紫萱指出,目前老年教育的多重属性导致现行管理定位模糊以及管理主体不明确,财政投入不足、经费来源单一,老年教育师资队伍结构单一、层次模糊、教学积极性不高,现行老年教育的相关规定相关内容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等。

       陈紫萱建议,老年教育立法建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和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在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老年教育的同时,发挥其他涉老、涉教部门的职能优势,并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明确政府投入责任,并建立老年教育经费保障与财政收入相适应的动态增长机制;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多元投入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事业建设;明确老年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的权利和待遇;明确老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保障等。

       记者关注到,代拟的《老年教育法》对老年教育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规划,具体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教育机构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整合利用本行政区域内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养老等资源,改善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办学条件,形成以基层需求为导向的老年教育供给结构,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利用已有的公益性资源,兴办老年教育机构,开展适应老年人需求的教育活动。

       陈紫萱认为,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鼓励在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立老年课堂等学习场所,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方式开展老年教育活动。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