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关于老年教育合作办学情况的声明

2021-07-22  

       经国家开放大学研究确认,并经相关合作单位同意,现就国家开放大学老年教育合作办学情况声明如下:


       1.我校已于2020年底撤销“国家开放大学岭南老年学院”“国家开放大学中原康养学院”“国家开放大学九华山老年学院”“国家开放大学天府老年学院”。


       2.基于“国家开放大学北京老年学院”相关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已于2020年11月19日到期终止,合作方对“国家开放大学北京老年学院”的相关责权利义务亦自然终止。“国家开放大学北京老年学院”的名称使用权、管理权和运营权归国家开放大学全权所有,未经国家开放大学授权或同意的,任何第三方均无权享有前述权利。


       3.我校从未授权上述学院设立分院、亦未批准刻制印章。凡私自刻制并使用印章及举办活动的,均属侵犯我校合法权益,我校将保留依法追究相关侵权行为人所有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侵权行为人承担。


特此声明!


国家开放大学

2021年7月7日


内容转载自国家开放大学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