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进老年教育 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2019-12-24  

穗教发〔2018〕2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委老干部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外办、市体育局、市老龄委、市残联、市关工委,市广播电视大学,有关高校、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推进老年教育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教育局
2018年3月6日


广州市推进老年教育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对老年工作和终身学习体系建设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动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41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推动我市老年教育全面、可持续发展,促进形成全市文化养老良好氛围,结合我市老年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升国民素质”的目标,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的决策部署,从我市老年教育工作实际出发,立足老年人继续接受教育的意愿与需求,研究老年教育发展的趋势和需求,整合教育资源,拓展教育内涵,创新教育模式,提升教育质量,努力为满足老年群体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提供更平衡、更充分的教育资源,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加丰富、便利、优质的老年教育。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政策制度健全、管理职责明确、规划布局合理、参与主体多元、教学形式灵活、教育资源丰富、受益群众普遍的老年教育新格局,市—区—街(镇)—居(村)四级老年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参与举办、关注支持老年教育的意识进一步提升。
       到2020年,各区至少建立一所老年大学,50%以上的街(镇)建有老年学校,30%以上的居(村)建有老年站(点),力争建成11个养教结合试点。促进示范性老年大学建设,建成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市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各1所,创建2所以上区级示范性老年大学、1个市级的示范性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培育22所老年示范学校和示范站(点)。不断完善老年教育课程体系,初步建立起支撑全市老年教育发展并符合老年人学习特点的老年学习资源库。进一步扩大老年教育参与率,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制定我市老年教育工作规范化标准
       1.编制我市老年教育网点规划布局,制定老年学校和老年教育站点规范化建设标准。(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老龄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各区政府)
       2.建立我市老年教育通用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资源开设和师资准入基本标准,编写相关读本,建立线上线下老年教育资源库,设计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项目。(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
       3.编制我市“网上老年大学”的建设方案和服务布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二)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1.支持市广播电视大学举办“老年开放大学”(或“网上老年大学”),依托其分校网络和数字化学习办学系统,建设延伸至区、街(镇)、城乡社区的老年教育办学体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广播电视大学)
       2.大力建设居(村)老年学习站(点),30%的居(村)建有老年学习站(点),就近提供老年教育服务。(牵头单位: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3.加强示范性老年大学和基层老年学校及教学站点建设,创建1所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1所市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和2所以上区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培育22所老年示范学校和示范站(点),在办学模式示范、教学业务指导、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对区域内老年教育发挥带动和引领作用,50%的街(镇)建有老年学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
       4.各类老年大学逐步面向社会办学,将服务对象扩大到社会老年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5.依托市广播电视大学、市老年干部大学等机构建立若干个老年教育研究基地,积极开发整合远程老年教育多媒体课程资源,重点建设一批老年教育数字化精品学习资源。加强老年教育学术期刊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配合单位:市广播电视大学)
       6.推动市、区老年大学和广播电视大学、区社区教育学院统筹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示范性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建成1个市级示范性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委老干部局)
       7.发挥高校优势,积极支持高校办好老年大学,高校教师在老年大学任教可计算教学工作量。积极扶持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办好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及老年教育点。(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高校、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政府。)
       8.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依托老年文艺团队、老年体育团队、老年体协、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寓教于乐的老年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
       9.整合利用现有的社区教育机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教育资源,加挂相关镇街(村、居)老年学校、学习站(点)牌子并开展老年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10.充分利用文化馆(站)、图书馆、体育场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室)等场地资源,就近开展老年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
       11.优化功能设施,加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机构等场地的老年教育功能,强化养教结合试点建设。扶持社会力量利用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发展养教结合产业,力争建成11个养教结合试点。(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各区政府)
       12.鼓励、支持为街(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因地制宜配备适合老年人的文体器材,引导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开设老年阅览区域,提供适合老年人阅读的设备。(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三)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
       1.积极开展老年人政治理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等方面的学习教育,推广才艺展示、参观游学、志愿服务等老年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
       2.探索为失能失智及盲聋等特殊老人群体提供康复教育一体化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老龄办、市残联)
       3.推动老年社会团体与大中小学合作,发挥老年人在教育引导青少年继承优良传统、培育科学精神等方面的作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关工委)
       4.开展老年教育国内、国际交流工作,借鉴并引入先进经验和做法,丰富我市老年教育资源。(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外办) 
       (四)加强队伍建设
       1.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建立由离退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专长的老同志组成的老年教育兼职教师队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区政府、市委老干部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残联)
       2.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岗位培训制度。(牵头单位: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
       3.成立市老年教育专家库和老年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残联)
       4. 老年教育专职人员按常住老年人口每1万人配备1名,随队伍的建设完善,不断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老年教育专职人员薪酬待遇指导办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老干部局)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管理机制,加强组织保障
       市直部门按工作分工,各司其职,落实各项任务指标,市教育局不定期牵头召集相关部门研究督促相关任务进度。各区要建立由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部门牵头,组织(老干)、民政、文化、体育等主要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并制定区级专项工作方案。
各区政府要按照全国、省、市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政策文件要求,将任务分解到本区相关部门并积极推进工作,确保责任主体落实到位、任务指标执行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共同研究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论证工作,研究完善涉及老年教育的相关制度。
       (二)拓宽投入渠道,加强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在保持现有经费投入渠道不变的基础上,逐步加大老年教育投入,按照办学场地、规模、质量等要素条件对老年教育机构给予适当的教育经费补助,让老年教育事业获得教育经费的支持保障。
       (三)加大宣传发动,鼓励多元参与
       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涉及老年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大力推广全市老年教育工作中的典型经验、经典案例、工作成效等,在全社会形成多方关心、支持老年教育的良好氛围。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助老年教育事业、参与举办老年教育机构等形式共同推动老年教育发展。
       (四)注重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
       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主动挖掘本区、本系统资源潜力,提高本区、本系统所辖服务场地的综合利用率,丰富老年教学形式,增加老年教育资源,促进老年人积极参与老年教育活动。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收集、汇总本区、本系统有关拓展老年教育内涵、加强文化养老的典型做法及数据资料,并及时报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汇总后报送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