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关于印发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12-24  

市政办函〔2018〕28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2日


西安市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实施方案

       老年教育是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教育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陕西省贯彻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推动我市老年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发展老年教育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以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为重点,以提高老年人生命和生活质量为目的,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完善体系,整合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活力,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建立和完善全市“主体多元、职责明确、平等参与、管办分离”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老年大学与社区大学协同快速发展,老年教育基础能力大幅提升。到2020年,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全市老年人口20%以上,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供给丰富、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具有西安特色的老年教育新格局。

二、重点工作
       (一)建立完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市、区县、西咸新区、高新区、国际港务区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老干、人社、民政、财政、老龄、文化等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市、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国际港务区管委会把老年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教育部门承担老年教育事业统筹管理职能,把老年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发老年教育资源,提供老年教育服务。各部门、单位、行业或企业举办的老年教育机构,继续按原有体制管理和运行,教育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各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共同推进我市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统筹构建老年教育办学体系。办好市级老年大学与社区大学,发挥其老年教育主阵地作用,促进区县老年大学与社区学院协同发展。将老年大学建设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单位性质尚未明确的,结合实际划入公益类事业单位。构建市、区县(开发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老年教育办学体系。实施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和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改善现有各级老年大学、社区大学办学条件,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到2020年,所有区县建立老年大学或社区学院,50%以上的街道(镇)建立老年学校,30%以上的社区(村)建立老年学习中心。
       (三)加强老年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市、区县(开发区)两级老年教育人才库,培养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为主体、志愿者为补充的人才队伍。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及相关行业优秀人才到老年教育机构工作,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参与老年教育或从事志愿服务,鼓励学有专长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担任老年教育机构兼职教师。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岗位培训制度,支持其专业发展。专职人员在薪酬福利、进修培训、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同类学校工作人员同等权利和待遇。
       (四)加强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开发建设。多方协作积极开发面向老年人的实用性、鉴赏性、艺术性、文化性、娱乐性课程资源。通过遴选、开发、整合、购买等方式,建设具有当地文化特色的纸质及数字化学习资源库。鼓励老年教育机构开发开设乡土文化课程。到2020年,初步建立全市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库,满足老年人多样化教育需求。
       (五)积极建设老年人学习体验基地。依托文化、教育、体育、科技等公共设施和社会教育资源,建设一批老年人学习体验基地,组织老年人开展体验式学习。到2020年,各区县至少建立1个示范性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相关部门依据各自管理职责,统筹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老年教育,为老年教育提供便利。文化部门对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科技部门对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等,体育部门对公共体育场馆等,教育部门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工会对工人文化宫等,妇联对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向公益性老年教育机构免费开放或提供低价服务。
       (六)大力发展远程老年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进“互联网+老年教育”。依托西安广播电视大学成立“西安老年开放大学”,利用西安全民终身学习平台建设老年教育学习网,打造老年教育信息化的学习平台。推动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加强优质数字化学习资源对农村地区的辐射。整合老年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丰富网上学习内容,方便老年人通过互联网、手机等终端实现远程学习。开展老年人信息技术培训,提高其远程学习能力。到2020年,力争所有区县开展远程老年教育工作。
       (七)推进老有所为行动计划。组织引导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讲好中国故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老年教育机构与大中小学校合作,发挥老年人在教育引导青少年继承优良传统、培育科学精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各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智力、经验和技能优势,参与老年教育课程开发、团队指导等服务工作。倡导老年教育机构学员参加社区助学志愿服务,培育一批老年志愿者服务品牌项目。到2020年,力争各级老年教育机构建设1支老年志愿者队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程序申请成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全市老年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区县(开发区)建立相应老年教育管理工作机构,制定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级牵头部门、各区县(开发区)要强化老年教育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定期检查督导。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老年教育,探索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二)加大扶持力度。市级加大对老年教育的经费投入力度,对办学经费予以适当补助。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统筹资金投入,支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形成政府、社会组织和学习者共同分担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有关税前扣除政策。按照民办教育机构标准,落实民办老年教育机构优惠政策。
       (三)重视理论研究。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依托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老年教育机构开展老年教育理论政策研究和应用性研究。鼓励开展老年教育研究成果交流活动,总结推广发展老年教育的经验与成果,提升我市老年教育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及时推广发展老年教育好做法好经验。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各类教育活动,使老年教育融入老年人生活、增进老年人福祉。奖励开展老年教育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安全保障。老年教育机构校舍面积、建设标准、设施设备配置满足老年人学习需要,确保安全便利。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老年教育安全制度建设,根据老年人特点强化安全管理和服务,满足老年人学习需求和安全保障。